實潤為鶴壁市監管局查電子秤出力
近日,民主與法制網訊(□趙連喜 通訊員孟剛)為規范市場計量行為,深入推進行風建設,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 ,河南省鶴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緊盯人民群眾“關鍵小事",深入開展電子計價秤專項整治工作,我公司為這一項共工作盡綿薄之力。 案件一:某水產店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案 ??h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北華農貿市場某水產店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店使用的一臺(標注:武義大河衡器有限公司生產,型號:TC S-150型,產品編號:633566)電子計價秤,現場使用1000g標準砝碼進行稱量,按“單價1"鍵顯示1200g,按“單價2"鍵顯示 1100g,按“單價3"鍵顯示1150g,按“單價4"鍵顯示1200g,存在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的行為,當事人行為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十六條之規定。 案件二:林某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案 流動攤販林某水果攤進行計量器具專項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店使用的一臺“鑫利達"(型號:HY-836)電子計價秤,無鉛封、無檢定 標志。執法人員現場使用500g的標準砝碼進行稱量,按“M1"鍵顯示530g,按“M2"鍵顯示550g,按“M3"鍵顯示575g,按“M4 "鍵顯示600g,按“M5"鍵顯示630g,按“M6"鍵不顯示,按“M7"鍵顯示500g,存在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的行為 ,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十六條之規定。 案件三:某海鮮商行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案 在對四季青農貿市場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某海鮮商行銷售水產使用的電子臺秤,執法人員現場使用500g標準砝碼稱量時按鍵“M1" 顯示600g,按“M2"顯示650g,存在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的行為,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十 六條之規定。 案件四:.... 案件五:.... 以上種種案件,看似跟我公司是沒有一丁點的關系。但是,作為衡器廠商的我們為這些欺騙消費者的事件而不恥。同時,在此我申明 :我公司所售電子秤產品定當時符合國家標準,符合法律法規的產品。 為減少以上事件的發生,我公司還積極開展各類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各種公益活動。為我們的家鄉,為祖國增光添彩
|